《关于为什么我要写这本书》高中就三年,我喜欢他也是三年。一直相信所有选择都是有因果的,我考入并不是最理想的高中,但认识了他。我不喜欢理科,但我可以一直在他身旁。我成绩下滑,但我选择了艺考,最终考到喜欢的大学,也慢慢追赶着他。我很普通,也不讨喜,大大咧咧心直口快。高中受过欺负,遇过排挤,但我不在意。我这个人嘛,不是含蓄的料,表白的事情不是一次。做过一些错事,对不起某些人,也迷失过自己,撒过谎,努过力,也有过不知所措。顾嘉年和林瑾遇的名字是我起的,寓意是“年年都有新的际遇”,既是对他,也是对我自己。我不后悔。就算知道结果,我依旧会喜欢他。因为,我想,“喜欢”是不知所起的,也是一往而深的。所以我写了这本书,来记住我并不轰轰烈烈的青春。